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盟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我区资源禀赋,特别是水资源条件,把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有机贯通、紧密结合,科学提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应纳尽纳,确保总书记在巴彦淖尔考察时对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指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坚持系统观念,站在推动“五大任务”高度分析盐碱地综合利用问题,牵住科技支撑这个“牛鼻子”,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治水、改土、改种协同推进,各类农业、水利、生态政策协调配合,三大片区量身定制具体措施,形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合力。在工作安排方面,《实施方案》在强化“有序”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有力”和“有效”,立足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基础,坚持开局之年当有开局之势,任务更聚焦、措施更精准、目标更具体,力争让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能落地,第一年就见实效、有成果。
来源: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农村牧区经济处
本文链接:http://www.jyyst.com/doc_27755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