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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林评判与改造途径的探讨(4)

( 2007-11-12 作者: 周立江(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出自: )

四.低效林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低效林改造是林业生产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改造过程中涉及到诸多方面,应着重处理好以下问题:

  (一) 政策问题

  1.产权必须明晰

  低效林改造虽然属于森林经营范畴,但无论是对低效防护林还是低质低产林的改造,有可能涉及到林地与林木产权的变更。尤其是在集体林区,非公有制参与程度较高,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多发生变动。因此,在低效林改造中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变更的必须明晰产权,做好确权登记工作。

  此外,低效林的改造需要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还要完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做好承包、租赁、抵押、继承、转让、拍卖等工作。

  2.木材限额和税费的现有政策有待调整

  我国现有木材生产限额统得过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对低效林改造的实施。一些地区,残败低效林分大量存在,需要进行更新改造;有些中幼龄林,亟需采取抚育间伐、抽针补阔、调整林分树种结构等措施。但由于受到下达给当地采伐限额的限制,使改造不能实施。或使原本生长正常的林分,由于经营管理措施跟不上,造成低效林。

  另外,木材税费过高,占了木材总销售额的40%以上,增加了低效林改造的成本。

  尤其是对低效防护林改造,其经营效能为公益性,更需要国家在限额、税费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和调整。

  (二) 管理问题

  1.林地改造计划与审批应从严掌握

  不论是低效防护林还是低质低产林,应有一套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不仅确保低效林分能够及时的改造,而且避免毁林造林的盲目行为发生。建议在将要实施低效林改造的区域,应首先以县为单位编制现有低效林的调查报告及改造的规划设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营改造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分阶段实施。

  2.加强低效林改造的施工管理

  以对采取抚育间伐、调整林分结构等措施改造低效林,必须加强改造期的施工管理,保证改造活动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避免滥砍滥伐林木,杜绝以改造为名而加剧林地的毁坏。

  (三) 林地经营利用方向

  低效林的大量存在,与前期所确定的经营利用方向有较多的联系。往往由于未从科学的角度,正确地评价林地的质量等级,确定林地的经营目标,由此而导致营造林的过程中生产经营措施失误,成为低效林产生的一大重要因素。因此,对我们过去所确定的商品林经营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评价立地质量,调整不恰当的土地利用方式。对公益林经营区,必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基础上,发挥森林的多功能作用。

  长江、珠江、“三北”、沿海等防护林建设,应作为国家和地方的一项基础设施来抓,对防护成熟的林分及时更新,避免大量林分到衰老或功能丧失时,才做事倍功半之事。

  (四) 技术问题

  1.提高生产经营技术水平是低效林改造的重要保障

  低效林改造需要有科学完整的技术配套,从林地质量评价、改造方式、树种配置、良种壮苗、抚育间伐等方面进行技术组装。也需要根据不同的自然和社会地理环境,制定出不同的改造经营模式。

  目前,我们的许多改造活动仍然还处于不够严密、规范的状态之中。在沿海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中,对低效林改造过去做了许多工作,也总结了一些技术措施与经验,并在生产实践中积极推广。但在大面积的次生林区,低效林改造仍以树种更换为主。值得肯定的是,由于注重了种苗质量,选择了一批优良的速生树种,从目前表现来看,改造已产生了显著的效果。

  但是,不同成因造成的低效林,我们总结出的改造技术和模式还极为有限,有些目前也还处于探索之中。

  2.必须注重改造区域树种及林分类型的生物多样性

  低效林通常不具有生物多样性,纯林、同龄的种群结构本身就造成了林分较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树种结构单一是产生低效林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以生态功能为主要经营培育目标的林分。

  在南方许多低山丘陵区,对低产用材林的更新改造,所采用的主要树种也多为桉树、相思等速生树种,主要为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的集约经营。但着眼于区域生态系统,还需要形成丰富多彩的生物种群,以抗拒可能产生的系统风险。因此,对低效林的改造,应避免树种单一,选择更多的适生造林树种是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3.加强对低效林改造的科学实践和应用技术攻关

  过去对低效林改造所做的工作不多,技术措施总结较少。不同立地条件、林分类型和经营目标的改造技术和模式,需要有更多的科学与生产实践,也还需要对一些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建议在划分低效林类型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典型,进行改造实验和技术攻关,进而提高森林整体的经营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健等. 三江流域低效林类型划分及制定标准研究. 长江中上游(川江)防护林研究,科学出版社,1993

  [2]. 郭小平等. 论黄土高原地区低效刺槐林改造问题. 水土保持研究,1998(4)

  [3]. 李铁民. 太行山低质低效林判定标准. 山西林业科技,2000(3)

  [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GB/T18337.1,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5].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18337.3,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6]. 曾思齐等. 长江中上游低质低效次生林改造技术研究.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7].  綦山丁. 乌江流域低效林分特点及其改造技术途径探讨.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论文集,中国林业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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